当前位置: 旅游资讯 >  大理市开展“保护洱海从我做起”大讨论,保护洱海行动市民公约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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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下午,大理市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召开“保护洱海从我做起”市民大讨论座谈会。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众、客栈从业人员、青年志愿者、滩地管理员、网络人士代表围绕洱海保护治理的主题纷纷建言献策,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客栈从业人员代表赵一海表示,洱海保护要有一个政策的预期,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不要搞“一刀切”;青年志愿者代表沈阳表示,要深入宣传,引导群众发展高原生态农业;网络人士代表施怀基表示,洱海保护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除了生态环保外,还涵盖了社会、政治、统计等领域,希望相关部门制定措施要做多角度的考虑,宣传标语的制作可进一步完善……

保护洱海从我做起市民大讨论座谈会是大理市推进七大行动的举措之一。大讨论结束后,参会各界人士还签署了《大理市洱海保护行动市民公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七大行动”的决策部署,今年年初,大理市面向社会征集,在充分征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制定了《大理市洱海保护行动市民公约》。公约共有10个条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倡导全体市民遵守洱海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服从规划建设管理,保护环境垃圾污水不乱倒乱排,禁磷禁白减控面源污染,依法生产经营,保护水源、森林资源,保护洱海水生动植物,积极参加保护洱海志愿服务活动,以我不上谁上,我不干谁干,我不护谁护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全力投身洱海保护,在全社会掀起保护洱海的人民战争,凝聚全社会的力量让大理的水更清、天更蓝、山更绿、生态更优。与此同时,为有效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该市还设立了规划建设环保违法违规有奖举报的微信公众号。公众号自今年3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共接收投诉举报33起,均已交办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处理,已将办结情况反馈给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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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规划建设环保有奖举报二维码)

《大理市洱海保护行动市民公约》

第一条要严格遵守洱海保护法律法规,不侵占滩地、湿地、河道,不擅自采矿、采砂、采石、选矿、洗矿、取土,不破坏流域生态环境;

第二条 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自觉服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按规定申报审批建设项目,不私搭乱建和违法违规建房;

第三条 要积极参与“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不在洱海周边、河道内外、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村头田边等公共区域乱堆乱到垃圾、农家肥、畜禽粪便和其他杂物;

第四条 要高度重视生产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从事宾馆、饭店、客栈、餐饮等经营服务的,应当按标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不让生产生活污水直接进入洱海及流域内的湖泊、水库、河流、沟渠、湿地;

第五条 要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主动参与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不种植高肥高水农作物,不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有效减少面源污染;

第六条 要严格遵守取水许可制度,不擅自打井取水和截流苍山十八溪取水,积极主动保护洱海流域水资源;

第七条 要善待洱海,从我做起,自觉保护洱海水生动植物,不非法捕捞水产品,不向洱海和入湖河道投放外来水生物种;

第八条 要自觉保护洱海流域森林资源,树立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擅自砍伐林木、毁林开荒;

第九条 要积极参加禁磷禁白活动,不生产、销售、购买、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和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有害物质;

第十条 要自觉参加洱海保护治理,勇于同破坏环境、污染洱海的行为作斗争,不做洱海保护的旁观者、污染者。


大理市开展“保护洱海从我做起”大讨论,保护洱海行动市民公约亮相
类别:资讯 | 热度:1220 | 发布时间:2017-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