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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大理的旅游市场一直存在重销售、轻售后或拖延、拒绝游客退货的情况,随之造成大量的旅游购物退货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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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理州旅发委统计,旅游购物退货投诉占旅发委受理投诉的70%以上,不但损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大理的旅游形象。在市场监管中,购物退货问题涉及的法律、部门较多,很难迅速处理。为此,云南省旅游购物协会专门倡导购物企业做出了全省60日无条件退换货的行业承诺,为处理游客退货订立了统一标准,但由于购物店没有完全明确公示这一承诺,造成很多游客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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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2016年2月,大理州旅发委推出了旅游等级购物店投诉公示牌制度,4月1日,首批6家购物店公示牌及其配套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截止目前,公示牌已运行10个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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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共有14家旅游等级购物店,首批实行公示牌制度的6家购物店,是大理州的代表性企业,也是三星级的旅游购物商店。这6家购物店占近年购物投诉的90%以上,所以大理州旅发委重点对这6家购物店实行定点监控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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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公示牌所发布的内容为“购物店所售商品60日内无条件退换货”的承诺、每个月投诉处理的统计,以及大理州、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如果游客进店购物或者遭遇导游强迫购物,都可以第一时间拨打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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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购物店不进行公示,或者不进行游客的退货处理,根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约谈、进行等级评估、或者降级、暂停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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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牌自2016年4月运行至今,投诉量逐渐减少,截止目前,公示牌运行期间,旅发委一共接到120件投诉,全部投诉都已处理完毕。


大理州旅游局是首家在全省的旅游行业推行旅游公示牌制度的单位,最近云南省旅发委也在全省推广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大理州旅发委也将依照电子公示平台,协助省旅发委做好监理中心退货的相关工作。


来源于:公众号“i身边”


大理州首推旅游公示牌制度
类别:资讯 | 热度:730 | 发布时间:2017-01-09